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,家里的財物也多了起來。同時,家庭財產損失也變得越來越大,火災、洪水以及盜竊引發(fā)的損失比比皆是。家庭財產險成為了安全鎖,為家庭帶來一份安心。
我們有必要投家庭財產保險嗎?只要是家里的財產都可以保嗎?它的保險范圍又是什么?
一、家庭財產保險范圍
市面上的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繁多,主要有兩類,一種是普通保險,一種是特殊保險。
1、普通家庭財產保險。投保范圍一般包括房屋及房屋裝修,衣服、臥具,家具、燃氣用具、廚具、樂器、體育器械,家用電器;附加險有盜竊、搶劫和金銀首飾、鈔票、債券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等。這類保險又分為兩種:定期與不定期。一般投保的年限是1年、3年、5年。
2、特殊家庭財產保險。這類保險除了可保普通的財產,對于一些特定的財產也承保。包括農村家庭存放在院內的非動力農機具、農用工具和已收獲的農副產品,個體勞動者存放在室內的營業(yè)器具、工具、原材料和商品,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,須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才能投保的財產等。
二、家庭財產保險不保范圍
1、價值太大或無固定價值。包括金銀、珠寶、首飾、古玩、貨幣、古書、字畫等珍貴財物。這類財物價值太高,同樣風險也就高,保險公司要承保的風險很大,一般的保險公司是會拒保的。
2、不是實際物資。貨幣、儲蓄存折、技術資料等。這類非實物的財務價值無法估量,而且認定困難,是被保險人及家庭故意遺失損毀,還是第三人偷竊,這個很難考察。
3、無法鑒定價值。比如一些綠植,寵物。無法鑒定價值也就無法理賠,為避免糾紛,保險公司不會承保。
4、其他財產保險范圍。比如機動車,一般都是投了保險的,所以不在可保范圍內。財產險雖然可以雙重投保,但是理賠起來卻非常麻煩。而且不同的保險公司具體規(guī)定不同,協(xié)商起來也困難。所以一般來說投了其他的財產險的財產,保險公司不會再承保。
三、保險責任認定
1、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責任的情況:火災爆炸引起損失,暴雨、暴風、雷擊、冰雹、雪災、洪水、泥石流等引發(fā)規(guī)定損失,存放在室內的保險財產被偷竊引起的損失等。
2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的情況:因地震海嘯及其次生災害引起的損失,因戰(zhàn)爭、暴動等引起的損失,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損失,保險財產本身缺陷或者因保管不善引起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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